第1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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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峥泓把报童叫到了桑家。 报童手上,有两份报纸刊登了云景抛弃妻女的事情,这会儿一份在桑景云手上,另一份在谭峥泓手上。 桑学文也凑在谭峥泓身边,看那份报纸。 谭峥泓道:“桑小姐,我不认识。”他认识的教授,都是跟顾教授关系不错的那些。 而那些教授,桑景云也是认识的。 这时,桑学文突然道:“这个屠卫巷,我可能认识。” 桑景云闻言,惊讶地看向桑学文。 桑学文竟然认识一个大学教授? 桑学文道:“以前上海县城有个屠家,他们家的儿子就叫屠卫巷,因为他跟我差不多年纪,所以我是认识的。” 桑景云问:“爹,你说的那个屠卫巷,是什么情况?” 桑学文神情复杂地看了桑景云一眼,然后道:“我说的那个屠卫巷,就是美滋楼的少爷,现在他爹年纪大了,美滋楼应该已经交到他手上。” 桑景云愣住,这么巧的? 桑学文又道:“我记得他跟你舅舅关系不错,两人曾一起读书。” 这时,桑钱氏道:“你们在聊屠卫巷?在景云舅舅离开上海前,屠卫巷就去日本留学了,他在日本待了五年就回来了,然后去大学当了教授。” “奶奶,还有呢?”桑景云问。 桑钱氏以前有很多“老姐妹”,她们相互之间时常聊天,交换各种信息。 桑学文了解各种吃喝玩乐相关的信息,而桑钱氏,她对上海各家各户内宅的事情了如指掌。 屠家在十多年前,就搬到了租界住,所以桑学文对屠卫巷的了解不多,但桑钱氏对屠卫巷的情况一清二楚。 毕竟这是一个出国留过学,回来后当了大学教授的出息人。 而且,屠卫巷身上,是有很多八卦在的。 桑钱氏道:“屠卫巷这人很有出息,很多人羡慕他娘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但他这人办事不厚道,留学一回来,就跟妻子离了婚,然后娶了个小姑娘,这也就算了,他们家不要脸,竟然让原配在家里当佣人。那姑娘当初也是个大小姐,是带着一大笔嫁妆嫁过去的。” 桑景云被惊了惊:“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桑景云是反对包办婚姻的。 不管是她上辈子的父母还是桑家人,如果他们不顾她的意愿,给她定下亲事逼她结婚,她都能闹个天翻地覆。 她相信,现代女性都是跟她一样,不能接受由父母做主,嫁给一个不熟的人的。 但她也知道,时代不同,情况大不一样。 在现代时,女子离婚算不得什么,在这个时代,女子被离婚,情况却非常严重。 被抛弃的女子,可能会被娘家视为耻辱,无处可去。 此外,这时的女子大多没读过书,年纪大点的还裹了小脚,她们是没有谋生手段的! 她们反抗不了包办婚姻,就像她们以前没办法拒绝裹脚一样。 这些女性,都是被时代压迫的受害者! 在桑景云看来,男人为了反抗包办婚姻,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子,这是不应该的。 比如这个屠卫巷,他和前妻实在聊不来,想要分开,这可以。 离婚应该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 但女子生活不易,他即便离婚了,也该安置好前妻。 给前妻安排个住处,归还前妻嫁妆,再每月给赡养费,安排人照应着……若能做到这些,他倒也算个男人。 可现在呢? 这屠卫巷竟然让前妻在自己家做佣人。 一般人真干不出来这种事情。 桑钱氏道:“谁说不是呢?屠家不做人,那姑娘的家里人也不是好的,他们不想把那姑娘接回家,就任由屠家人糟践那姑娘。” 桑景云从桑钱氏嘴里得知屠卫巷前妻是个小脚女人后,对这个女人愈发同情。 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没人帮忙,她是没法逃出屠家的,也拿不走她的嫁妆。 就算她逃了……外面的世道这么乱,她也活不下去。 她被困在屠家了。 “这也太可怜了吧!”谭峥泓开口,他代入屠卫巷的妻子想了想,就觉得对方实在倒霉。 桑景云这时又道:“看来,报纸上提到的这个帮助吕丽娘的屠卫巷,就是美滋楼的屠卫巷,还挺巧的。” 她正想用东兴的笔名发文章骂屠卫巷呢,这不巧了么! 等他们将报纸仔细看过,谭峥泓就拿着报纸,去厨房找那个被阿兰带到厨房吃饭的小报童。 他把这两份报纸还给报童,让报童务必要退回去。 报童一口答应。 眼前的这个少爷不仅把他手上别的报纸全买了,还请他吃了许多好吃的。 这两份报纸,让他以后一直不卖都成! 这报纸本就不好卖。 桑景云在弄明白屠卫巷的情况后,立刻上楼,开始写文章。 这文章,是她用东兴的口气写的,大意就是,云景虽然把他写的文章的内容,写到了《一个士兵》这本书里,但好歹人品没问题,而且这么做,也是对他的认可。 这个屠卫巷,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屠家开的酒楼“美滋楼”,就会在做菜时加入罂粟,让食客对他们家的食物欲罢不能。 而像美滋楼这样干的酒楼有不少,赚的都是黑心钱。 东兴几乎是指着屠卫巷的鼻子在骂。 写完,桑景云又润色了一遍,加入几个东北骂人的词,比如“瘪犊子”之类。 这篇大白话的文章感情充沛,非常完美! 桑景云写完,就招呼桑景雄来誊抄。 之前发生的事情,桑景雄也是知道的。 看到报纸上有人骂云景,他非常生气。 云景可是他姐! 憋了一肚子火的他,在看到自己姐姐写的文章以后,终于痛快了:“姐,你写得真好!” 桑景云笑了笑:“快抄。” 桑景雄埋头苦抄。 而这时,陆政安又一次去了美滋林。 美滋林的饭菜不便宜,陆政安又还没有拿到薪水,去美滋楼吃饭,对他来说是负担。 但一天不吃,他心里就惦记,觉得家里的饭菜,没有美滋林的好吃。 今日,高桥千穗是做了饭的,但在日本时吃惯了的饭食,他现在一点都不想吃,就来了美滋林,点了一个麻婆豆腐,一个咸笃鲜,大口吃起来。 正吃着,他就听到隔壁桌在议论云景:“云景抛弃妻女那事儿,你们知道吗?” “听说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搞不好是真的,都说升官发财死老婆是喜事,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人干过。” “说起来,之前云景把东兴写的东西,写到自己文里,也是不应该的。” “我倒是觉得这没什么,很多宣传新思想的文章,写的都是差不多的内容。” ……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 云景在文章里提到了一些东兴的观点,这算不得抄袭。 如今一些领头的新式文人写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以后,本就是有很多人会写文章,诉说同样的观点的。 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正常的,当然也有人借此指责云景。 这些人说个不停,说着说着,其中一人道:“对了,今天刊登的云景的小说里,说很多酒楼会在食物里加入鸦片,让人念念不忘……我总惦记着要来这里吃饭,你们说美滋楼的饭菜,会不会有问题?” 一直听得很开心的陆政安听到这话,大惊失色。 第136章 看热闹 陆政安身边, 有很多人抽大烟。 屠卫巷就抽大烟,之前还邀请他一起抽。 但陆政安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抽大烟不好。 一直以来, 他都对大烟避之唯恐不及,遇到有人吞云吐雾, 就会离远点,免得一不小心染上烟瘾。 他知道大烟是祸害, 不仅会损害身体,还会让人变糊涂。 他一直小心谨慎, 可现在……他差点着了道? 陆政安桌上的饭菜还未吃完, 但他已经不敢再吃, 放下筷子,强自镇定地结账以后, 就匆匆离开。 这附近, 有卖报纸的地方。 陆政安买了一份《新小说报》,翻开看云景写的小说, 很快就看到了小说里写的那一段。 陆政安回国不久, 但因为屠卫巷让他对付云景的缘故, 他专门了解过云景,也看过云景的小说。 从云景的小说来看,云景是个知识渊博的人。 他在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无名诀》里,就写了很多处理伤口的方法, 明显是有医学知识的, 他甚至还在里面写到了血吸虫病。 而从《真假千金》这本书, 可以看出他对丝绸生意,对养蚕种桑也有一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