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他把她的喜欢放在手心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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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他把她的喜欢放在手心把玩。 晚自习的时候,邓行谦做到了一道不理解的物理题,他懒懒往后一靠,眼睛往旁边一瞥,云乐衍的蝴蝶骨静静地呆在那里很老实。 不对劲,邓行谦凑过去,这丫头居然在看《月亮与六便士》。 俗物。 邓行谦心中冷哼一声,不着声色地移开了眼。 没一会儿,云乐衍就收起了这本书,唉叹一口气后开始写化学作业。 “怎么了?”邓行谦小声问,“不好看吗?” 云乐衍侧眸看去,校服落在邓行谦的锁骨上,喉结的形状很好看。 “不好看,毛姆就是三流的作家没错,他是同性恋也没错。通篇都在贬损女人的愚笨,暗戳戳地想让自己笔下风流倜傥的男主爱上自己,每一个字都在叫着——快看看我,快爱上我!我才是你的真命天子!” 邓行谦听到这话噗嗤一声笑出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像极了弯月,里面还藏着一汪泉水,亮晶晶的。 “然后呢?” 云乐衍想了想,“我觉得那句经典的话不够正确,如果眼前是一张百亿支票,那画家绝对不会看月亮,肯定会去捡钱。说到底,六便士太少了。” 邓行谦一下子笑不出来了。 “就这?” “不然呢?” 邓行谦似笑非笑地点点头,目光又落在了自己的物理题上。 云乐衍看着他这态度,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可这有什么,她就欣赏不来这书,月亮天天都能见,地上的支票可不常见。 而且,忙于求生的人怎么会嘲笑站着看月亮的人呢?他们本来就不在一条路上,也看不到彼此。 下了晚自习,热闹一哄而起,云乐衍收拾好东西后慢悠悠地往外走着,窗外天是红的,飞沙走石,呼啸成风。 “走吧,我送你。” 邓行谦又和云乐衍说了一遍,她这回没拒绝,他拉开车门,云乐衍大大方方地坐了进去。 车外风怒吼,车内一片寂静。 过了几条马路,邓行谦升起车后隔板,云乐衍好奇地看过去。 “怎么了?” 邓行谦摇摇头。 这是个好时机,云乐衍想开口说姜长宁交代自己的事,犹豫片刻准备开口的时候,邓行谦也开口说话了,“周六日休息怎么没时间写作业?” “你又被你爸拉去应酬了。” 陈述不是疑问,云乐衍一愣,“顺手帮个忙,我爸电厂也不容易。” 邓行谦斜眼看她,两人之间的秘密一下子从暗流之中涌上来,“你不是还没户口?高考你回家考,卷子都不一样,现在不好好学,以后你就打算去你爸电厂?” 这种事云乐衍从没想过,“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随口一问,你就当我没说过。” 说完这话,邓行谦拿出手机看了一会儿,再转头的时候,发现云乐衍看着他这边的车窗。 他瞥了一眼自己的车窗,上面倒映出手里的内容,邓行谦按灭了自己的手机,云乐衍扭开头拿出自己的手机。 “你……” 云乐衍眯了眯眼,“我近视眼。” 鬼才信,邓行谦收好手机,“研学你去吗?” “北极?” “嗯,就十天,挺好玩的,去吗?” “可能去吧?不过北极有什么好玩的,我想去伦敦和纽约,洛杉矶也好啊。” 邓行谦呼出一口气,正好也到了云乐衍的小区,他背对着她,什么话都不想说。 可谁知她刚打开车门,马尾就被人拉了一下,“还是北极好玩,能见着不寻常的东西,北京上海不比纽约伦敦差。” 一阵土腥气味飘进车里,邓行谦拧着眉头耐着性子等着她的回答。 “谁稀罕。” 云乐衍大力关上车门。 她一点品味都没有,邓行谦也怪无语的,更无语的是她每次都想在他面前装乖顺,可总是漏出马脚。 伦敦和纽约最好的风景她去了也看不到,浪费那钱,不如去北极触碰存在百万年的冰川……她脑子里是不是只有钱? 这么想着,车一掉头,手机亮起来,收到一封邮件。 “刚出来一件藏品,你跟我过来看看?” 手机上的照片是他雇主发过来的,大英博物馆要处理一批文物,正好流通到了市场上,雇主是匈牙利的旧贵族,也是国际知名的收藏家,他对于中国的文物不了解,所以雇佣了同样爱好收藏的邓行谦。 他放大图片,仔细看了看。 “好,我周五去。” 邓行谦自小长在古物件里,古物、古话,西方的东方的,应有尽有。那些承载过历史辉煌的小物件伴着他长大,他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所以经常和它们说话。 倒也不是臆症,经过历史沉淀的物件,一定有些说法。 比如说,他打小就觉得这些物件是女人。 原本好好的,非要从柜子上掉下去,将自己摔得七零八落。 或者是一不妥善安置,就面目全非。再者,她们之间若是相互不喜欢,幺蛾子不断,他得小心伺候着。 坏了,毁了。 他心疼的要死,也气得他直跺脚,却又无可奈何,警告自己下一次万万不可如此轻率。 这份情绪旁人不得而知,但他从《红楼梦》中寻得了那份共鸣,就像是宝玉见到了女儿,污秽之言不可说出口,免得脏了自己的心,更辱了那些物件。 后来,邓行谦越发喜欢《红楼梦》,恨不能钻入那书中。 有那么一段时间,觉得他经历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从红楼中找到答案,虽然过了痴迷的程度,但《红楼梦》在他的精神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就连昨日梦魇,梦到了贾瑞同王熙凤的销魂夜,那份真切的快乐他居然感受到了,惊醒时分,身/下一片狼籍。 那双杏眼可真是勾人,邓行谦起身冲了个凉,天色刚亮,五点四十五,收拾了好一会儿,闲书翻开便放不下,再抬头时,天已大亮。 门外响起敲门声,是保姆过来叫他起床了。 邓行谦放下书本,坐了一个记号后,慢悠悠地走出了房门。爷爷在的时候,保姆敲门声更小,明明爷爷住在隔壁距离一百米的别墅内,可保姆听到他打喷嚏或者是在楼道内跑步的时候急忙挥手制止。 爷爷才不是那种人。 休养别墅窗户很大,外面种着一排白杨,阳光照射下来,地面那种红白灰地砖映衬着树影更加斑驳。 但不知为何地面总是潮湿的,邓行谦被保姆制止后,他总会盯着地面看好一会儿。 邓行谦是和爷爷奶奶长大的,母亲生了他后便经常回浙江的老家待着,父亲原本是建筑师,成了总经理,又去非洲援建,那段时间,寒假的时候,他常去开罗看父亲,开罗太好玩了,索性他住了下来。 北非殖民风格的建筑,雨水从格子里飘进屋子里,清凉,香料和叫卖声、祈祷声也会没有礼貌地从小孔中渗透进来,昏黄的午后,古老的风扇在头顶吱呀旋转。 尼罗河流过,金字塔千年不变。 他在小摊上淘到不少玩意儿,都比他岁数大。 还有路过的阿拉伯人,骗小孩子的把戏。他信了,就像《百年孤独》中那痴迷于魔法、笃信吉普赛人带来的东西会改变世界的老何塞一样。 热浪一股一股打过来,阿拉伯人口中的咿呀神秘语言随风而去,就像这片沙漠万年之前曾经是海洋一样。 后来,长大了,邓行谦知道自己被骗了,但也没多懊恼。放到一旁,作为童年回忆,等他死了一辈接一辈流传下去,总会有价值的。 或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喜欢上了收藏,用压岁钱、生日红包,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再后来,父亲也去了浙江,去到那边做官,夫妻二人同行,唯有他回国被扔在北京,和奶奶爷爷同住一屋檐。 可爷爷奶奶不是古板的人。 他尤记得,一日在电视上听到了一首华尔兹舞曲,奶奶放下老花镜,教他如何跳交际舞。 爷爷也放下了报纸,非要换一身西装才肯和奶奶共舞。 邓行谦看他们沉浸在音乐和舞蹈的世界,爱情在他们的指尖克制,他看入了迷。第一次明白了优雅和古典是什么。 后来,他在距离北京那个休养别墅很遥远的英国伦敦,空间和时间都很遥远,和陌生女人跳舞的时候,总是会想到那个下午爷爷精致的西装和奶奶脸上优雅的皱纹。 话说回来,邓行谦下了楼,餐厅内的桌子边坐着母亲,她穿着朴素,黑裙子配着温润的珍珠,一丝不苟的发,拇指上精心挑选过的戒指。 两人交换眼神后,坐下来相顾无言。 饭后,邓行谦告别母亲,司机在门口等着他。 上学的一路上,窗外风景从茂密的绿色和远山,一直到繁华的街道,最后停在学校门口。 一入门,他就看到了正在疯狂补作业的云乐衍。 中午放学时,对上云乐衍的眼,一瞬间他才想起来,梦中那双王熙凤的杏眼,和眼前这人的竟然一模一样。 他不着痕迹地掩盖住自己的情绪,随口一问,“顺路?我载你一段?” ……还是什么其他的话,邓行谦什么都不记得了。 反复琢磨了一中午,他觉着云乐衍这人性子着实和王熙凤差不多,同样的岁数,同样的精明,也同样的泼辣。 就连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也是金光闪闪的,十分物质的存在。 她挺喜欢他的,邓行谦看得出来,也感受得到,这种喜欢太简单了,她研究他的时候,他都知道。 这太简单了。 邓行谦很得意,将云乐衍的喜欢放在手心把玩。 作者有话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