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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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她眺望着焕然一新的花园,视线游弋在绿丝绒般的草坪上。这里看起来让人觉得十分静谧美好,尽管不是特别富丽堂皇,却富有气质而又不失华丽。 原来今日她出门后,谭妮在花园除草时,恰遇邻居约翰先生路过。这位热心的画家见状,很快便请来一位技艺精湛的老园丁。 这时她才得知,那位平日经常打招呼的邻居不是一个普通画家,而是皇家艺术学院的院士。 而他请来的那位园丁,也不是什么普通园丁,而是曾设计管理英格兰最大园林的园艺大师。 “难怪,这些花花草草变好看了许多。听你这么一讲,那我明天倒要好好感谢一下那位约翰先生。” “没错,小姐。不过我听说,约翰先生还在为他夫人的病忧心呢,他们一家也怪可怜的,女主人病倒了……” 想起那位玛利亚夫人的病情,她就感到一阵悲哀与无奈。她知道对方的病是怎么一回事,却因为时代局限无法做到科学系统的医治。 她深刻体会到了现代医学知识与当时落后医疗条件之间的残酷差距。这是最让她痛苦的部分,空有知识,却无力回天。 她知道结核杆菌是元凶,但在这一时代,她没有任何手段来证明它的存在,而且,真正有效的疗法要在一个多世纪后才出现。 她真心觉得他们一家单纯而又高尚,尤其是那三个女孩,她们也许要在不久的将来经历丧母之痛,让她有一种力不从心之感。 接着,她的目光移向花园后方的谷仓和馬廄。馬廄的旁边是一个供下人居住的木质小别墅,托马斯和跟车的仆从住在那里。 隔着一片树篱,车夫托马斯正提着一盏灯,抚摸着高大的枣红色骏马,看着它喝掉桶里一加仑半的井水。 看着看着,她的眼里渐渐流露出疲倦的神情。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她需要有时间整理和休息,对独处片刻的渴望变得空前强烈。 她转身回到房子里,路过厨房的时候,向里面望了望。空空的肚子和深深的思考,似乎使她情绪好了些。 厨房里边很暖和,充满着新焙面包和炉子里烤鸡的香气。两只大狗候在那儿,尾巴不住地摇着,鼻子咻咻地嗅着。 晚餐吃到一半,天很快就黑了,她让谭妮点亮了灯。接着出现了短时间的静寂,透过饭厅的高大窗格,可以望见远远的天空仅留的一点亮光消失了,好像是对她这一天热烈的内容总结。 没过多久,她坐在一张金漆椅上,突然听到房子外传来驭马声。 “谭妮,外面是什么声音?” 她一边问,一边往盘子里倒了一堆熟透的草莓,堆成一座深红色的小塔,又用漏勺撒上了些白糖。 “好像是有人来了,我这就去门房看看。” 她放下盘子里的草莓,拦住谭妮,“等等,我们一起出去。” 说完,她就披上一件翻毛大氅,和谭妮一起走到屋外的门廊。 伯莎站在平整的台阶上,看着不远处的宅门,一眼看到了一个骑着马的熟悉人影。 原来是那个黑卷发的警卫队长。 她今天下午的时候才刚见过。 应该是维恩派过来的吧,她心里猜想。 他找她有什么事,她一边想着,一边走到门口去,向那个黑发警卫摇了摇手。 只见那个年轻人骑在马上,头上戴着短檐的骑马帽,身上的黑红制服微微被雨濯湿。 在他的身后是一些枯萎的蕨类植物和乱蓬蓬的灌木丛,座下的马蹄还踩烂了一些掉在马路上的红果子。 他见到她,先是摘下帽子,很客气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利索地翻身,从马鞍下的皮囊里取出一个捆着蓝丝带的礼盒。 “小姐,打扰了,”他平心静气地说道,但是声音非常之清晰。 对方神情冷峻,乌黑的头发和眉毛让脸色显得更加苍白。 她疑惑地望着他,目光里有对他的探究,而他的眼睛也已笔直地看在她脸上。 “我们大人交代要送给您的,请您收下。” “…替我谢谢他。” 她轻声说了一句得体的客套话,便把那个礼盒接了过来,动作缓慢而谨慎。 谭妮身着黑色的羊毛外套,好奇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把那个礼盒拿进了屋。 她的嘴巴微微张着,眼睛凝望着手里的方形盒子。 这是他送来的,里面是什么,他为什么要送,这些疑问一个接一个地在她脑海里闪现。 “小姐,是前天那位贵族送的吗?那天来找过您的那位。” “应该是吧……”她轻轻点头,淡红的唇瓣微微抿起,眉眼间似有不解。 他是一位贵族,在国会中议政,有权有势,是整个伦敦几乎无人不知的贵胄。 然而这样一位大忙人,却总是能抽出时间和她联系。 甚至在今天经历了那样一场刺杀后,他却仍有精力派出得力下属,来到伦敦市郊给自己送东西。 想到这一点后,她就那样站在铺着珍珠镶绣的地毯上,垂着眸子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犹疑的内心奔涌过一丝忐忑,围绕在她和他之间的某种情愫似乎即将破出水面。 天花板上的白色水晶灯散发出的光辉如碎钻般洒落在精美的礼物盒上。 她拿她的纤纤指甲挑开那些柔软的蓝色丝带,慢慢打开盒盖,发现里面摆着一双女式的手套。 是她喜欢的颜色和款式。 上面带着有小玫瑰花图案的深绿色蕾丝花边,看上去非常优雅漂亮。 她想起自己今天为维恩包扎时。 有一只手套掉落在了地上,有些弄脏了,维恩便送来了一双新的给她。 如此妥帖和细心。 令她的心情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到了晚上,临睡之前。 这一天的回忆像放电影一样,在她的脑海里慢慢闪现。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维恩的影子总要萦回在她的脑际。男人冷峭的脸庞就像是雕塑一样,容易产生强烈的吸引力。 曾经,一想到自由她就发抖。 而现在,有时候,她只要一看着他,就会忘了自己是在伦敦,是在十九世纪。 难道自己喜欢上了他不成? 她扪心自问。 他确实有那么一种魅力,结合了优雅、优秀和完美风度,使人看到他就会爱慕他,了解他就会信任他。 每一次会面,她都能在那个男人身上发现一个新的魅力点,有时甚至会激成奔腾澎湃的情潮。 如此这般,再加上对方某种暗暗的引诱,因而,她对他的好感正在与日俱增。 这个发现,让她感到辗转不安,甚至觉得有些稀奇古怪。 仿佛她的感情和她没有关系似的。 但不过一刹那工夫,她就又回过神来。 就算自己对他有那么一点喜欢那又怎样呢?人之常情。她主张克制不了就放任。 于是,她闭上眼睛,清空思绪,试着不去想他,可是哪里办得到…… 她将头靠在枕头上休息了片刻,活脱脱像是一个经历了长途跋涉而疲惫不堪的时空旅人。 伯莎躺在蓬松柔软的新床上,用朦胧懒散的眼神望着天花板中间的精致浮雕。 假如她现在想找个情人,她对他的要求是具备几种特质,即信任、顺从和体贴稳重。 他要对她百依百顺,温柔而不多嘴,他虽爱着她,但却不会控制她,而是给她充足的自由。 迄今为止,她还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维恩虽然大部分符合,但她暂时不敢接受。 所以,一切都要一步一步地来,一切都要顺其自然。 看吧,这一朵爱的蓓蕾,或许只待他们下一次相见,便会悄然开出绚丽的花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1章 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 谭妮几次蹑手蹑脚地走进她的房间,想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动静,不知道小姐为什么会睡到这么晚。 当她朦朦胧胧睁开眼,只见谭妮用一个白瓷方盘端着一杯茶和一叠信轻轻走了进来,然后拉开了挂在三扇高大的窗户前的天青色缎子窗帘,蓝色衬里闪着光亮。 “小姐您昨天晚上睡得很好啊。”谭妮笑着说,系上窗帘的流苏挂绳,然后把瓷盘放在桌上,使她起来一伸手就能够到。 她揉了揉眼睛坐起来,穿着一件及脚踝的松脆白缎衫,黑色的头发侧在一边,转过头瞄了一眼屋外的天色。 淡金色的阳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花窗照射进来,洒在绣满百合花的织布窗帘上,旁边的一盆盆绿植在明亮的光线下绿得如此温馨。 “几点了,谭妮?” 她把手扪在嘴边,声音柔和,因为刚睡醒还带着点喉音,听起来微微发哑。 “差不多十二点了。” 这么晚了!她半眯着的惺忪眼睛听到后立刻睁得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