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没给林栖回答的机会,梁雁先一步从楼上跳下去了。 林栖扑上去,歇斯底里地喊:“哥!不要——” 可他没抓住梁雁。 从小到大,梁雁都比他快一步,就连这种关头,他也赶不上梁雁的速度。如果梁雁不等他,他一辈子也追不上去。 没人敢说一个有精神病的人一定会好起来,哪怕是最权威的医生也不敢保证。 林栖至今没搞明白当时梁雁是有多绝望,才会义无反顾地从楼上跳下去。 一直哭着闹着要跳楼的林栖没有跳,外表看起来坚不可摧的恶人先一步跳楼。 从此林栖一直遵守着这个约定,往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寻死。 第108章 星光 逃离的第三年。 林栖依然单身。 他有爱他的妈妈,一群吵吵闹闹的朋友,还上了一个很不错的大学,把那些年的遗憾一一弥补。 在很多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林栖都会发呆,他想起来一个少年,总喜欢坐在窗边懒洋洋地冲他笑,怀里抱着一把吉他,问他,“你要听什么?” 他总觉得这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纯洁的、令人动容的光芒。后来他才明白,原来喜欢一个人就会有这种错觉。 林栖渐渐想起来很多事,曾经在他心底灰扑扑的往事又蒙上了一层光。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怀念梁雁,还是在怀念自己的年少时期。 那些生命彼此交叠,形影不离的小时光。 第三年年末,林栖跟着妈妈一起回了国,并没有回到麓城,而是去了妈妈的老家,一个南边的小城。 他跟着妈妈拜访了几个亲戚,几个不认识的大婶拉着他的手,“哎,一眨眼就这么大了……” “这都三十多年了。” 林栖看着妈妈的脸,仿佛有少女般青涩的笑意。妈妈为爱流浪了三十年,她也终于回家了。 他很庆幸,人生还不算太糟,他还有弥补的机会。 手机响了一声。 江昼给他发来了祝福语:“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林栖回了一句:“新年快乐。” 大人们在客厅里吃火锅,小孩子却不见了踪影。林栖不怎么爱喝酒,也不能吃辣,他陪着聊了几句,从餐桌上下来,在屋内转悠了一圈。 走到书房外,听见里面传来尖细的小孩叫声:“哎呀你怎么那么笨啊!那么简单的攻击都躲不开。” “要不是你把我的大剑抢了,我攻击会这么低吗?” “你菜就多练,啥都怪我。” “那你把装备还给我!” “不给不给不给!略略略!” 林栖推门而进,两个七八岁的小孩撅着屁股,趴在电脑桌前打游戏。短粗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可惜智商不够,再简单的关卡也打不过去。 这个时代手机更加普遍,林栖已经很久没见到小孩子玩这款老到掉牙的网页游戏了。 他靠在门边,问:“玩什么呢?” 一个胖乎乎的小孩回头,气鼓鼓地说:“勇者城。” “我也玩过,但没通关。” 另一个瘦一点的小孩说:“他可讨厌了,专门抢我武器!” 胖小孩说:“你自己手速慢,抢不到你活该!” “我讨厌你!都别想过关!” 两个小孩激烈地吵起来,林栖打断他们,“再吵架我可就跟告状了,说你们两个偷偷玩电脑游戏。” 两个小孩不情不愿地闭嘴了。 林栖看着他们憋屈的脸,想起来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他记得曾经也有这样一个人陪他打游戏。 他记得对方身上淡淡的婴儿沐浴露,生气时皱起的眉,还记得一句话,带着讨好,委屈巴巴地说:“林栖,你给我留点装备呗。” 可他总喜欢欺负那人,装备一件也没留过。 林栖关上书房门,他重新回到客厅,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呼出一口气,眼前的世界变得氤氲。 四岁的小表弟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大人们都在喝酒聊天,他抱着书,摇摇晃晃地找到林栖,伸手拽了拽林栖的裤角,“哥哥,哥哥,给我讲故事。” 林栖低下头,在他肉乎乎的小脸上亲了一口,含笑道:“好啊,什么故事?” 他拿起那本书,封面是一个戴着围巾的小男孩,和一只火红色狐狸。 《小王子》。 他莫名其妙红了眼眶,揉了把小表弟的脑袋,“哎呀,这个故事啊,来,哥哥给你讲。” … 窗外响起来爆竹声,孩童的嬉笑声被风吹得很远。 林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梁雁的消息了,但他知道,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 火了十三年,失踪三年的天王巨星梁雁终于重新出现在大众视野,但他带来的消息却是个噩耗。 他要正式退出娱乐圈。 一时间轰动全网。 网友们议论纷纷,好端端的,怎么就要退圈了呢? 告别演唱会选在了一个临海的城市,离林栖的老家很远。 一票难求。 林栖没有抢到票。 他开始明白,梁雁和他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见一面都成了奢望。 梁雁告别娱乐圈,也是在向他做最后的告别,往后余生,梁雁再也不会出现在他视野里,哪怕只是娱乐新闻。 那个慵懒而肆意的少年从林栖生命里永远消失了。 很小的时候,林栖有一整面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版本的《小王子》。可他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完整地读完过,他只喜欢听梁雁给他讲故事。 书里有一段话—— “星星对每个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对旅行的人来说,星星可以指引方向;对某些人来说,星星只是一些小光点;对专家来说,星星是研究对象;对我遇到的商人来说,星星是黄金。然而所有的星星都是沉默的,你的星星和别人的星星不一样……” 在九岁那年,有个会魔法的少年曾在黑暗里给林栖讲述了这段话。 他送了林栖一整片星空。 现在他成了林栖永不可及的星星,从今以后,林栖只做那个仰望的人。 书开书合之间,有关梁雁的旅途结束了,林栖正式踏上了一颗名为“成熟”的星球。他没有再去恨梁雁,也会坦然面对那些不堪的过去,他有了新的生活。 他没去演唱会现场。 一张票卖得那么贵,他要工作两个月才能买。 他想用这笔钱给妈妈买一捧鲜花。 林栖注册了一个新的微博,在梁雁演唱会的相关词条下发布了一条新微博—— “满天星光做冠冕,献给我的天王巨星小雁子。” ——正文完—— 因为这本书争议大,所以是双结局。 喜欢be的就看到这里! 后面的番外全是he!很长,要写几十章,想看的宝子们可以继续冲,无法接受的就停在这里,各自安好~ be党和he党禁止吵架! 第109章 he结局番外1 第四年春,林栖在国内定居了。 他的工作很轻松,自由职业,说白了是个写歌的。 钱不钱无所谓,林栖可能真的是命好,他不赚钱,也有人养着他。 林觅清最常说的话就是:“老娘怎么摊上你这个败家子?要不是老娘钱多,你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一边骂一边给林栖零花钱。 有一次林栖偷看她手机,正好看见她的微信钱包余额,被那上面的数字吓得不轻。 他问他老妈,“你是抢劫银行了吗?” 林觅清支支吾吾的,然后一扭头,“关你啥事,你妈有能力不行啊?” 虽然林栖赚不到钱,但他也不怎么花钱。他这人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听听歌,现在听歌软件都成了广告软件,只要看广告就可以免费听歌,他甚至不需要充值vip。 奢侈一点就去电影院看个电影,一个月顶多一次。 林栖只需要很少很少的零花钱就可以过得很好。 今天林栖窝在家里写歌,他的灵感总是来得莫名其妙,经常在尿急的时候萌发出一个很好的念头,尿完了就什么都记不住了。 以前梁雁评价他这种行为是懒驴上磨屎尿多。 很低俗。 但林栖就是这种人。 梁雁退圈一年,最近都没什么消息。 他现在对“梁雁”这个名字越来越无所谓,可以很平静地提起,偶尔刷到梁雁之前演的片段,也会停下来观摩。 他发现一个很奇葩的点,梁雁总是在演男二,还是死得特别凄惨的那种男二。 他顺藤摸瓜去了梁雁的微博超话,才发现梁雁的粉丝都把他称为“无脚鸟”,意思是一辈子都在飞行,死了才能落地的鸟。 再换个意思,这是在内涵他演的角色都很凄惨。 有人说这是梁雁的恶趣味,明明有那么多好本子他不接,偏要去演倒霉蛋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