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明珠 第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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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闻洲:“多吃点好,照顾好自己。” 女孩子把自己埋在暖呼呼的毛毯里,模样娇娇的,回复:“好。” 谭亮想,聪明有手段有能力的男人本就是极具魅力的,强大的魅力。 再加上深情专一很顾家简直是绝杀。 沈闻洲跟钱欢发信息时,是跟他一同前往酒店的路上。 他们是刚刚到了这次出差的城市,现在在去酒店。 这冬日里,天黑的越来越早。 六点半的天早已暗淡下来,路灯一排排亮起。 回酒店并不能直接休息的,有合作伙伴在酒店等了。 想跟沈总一起吃饭。 沈总这大忙人啊。 — 钱欢一般例假是六天,这周六,例假应该会结束。周五她的例假的量已几乎没多少了。 即将例假结束,身体舒展不少。周五她的状态明显好于周一到周四。 而,周五应该是很多人一周之中最喜欢的日子了,周五过后,可就是周六周天了。 办公室很多同事今天一天心情都是比以往要好些的。 周五很容易让人心情愉悦,下午三点左右,钱欢工作中忽然开了会儿小差,想起了沈闻洲:二哥这狗男人提议在每周的周五doi,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也觉得周五的时光很美好。 敲下脑袋,她突然的胡思乱想什么呢。 就在她要继续认真工作,手机进来一条信息。 是小磊哥发来的:“周日晚上,欢欢你有时间吗,要不要一起吃饭?” 上周日重逢那晚两个人有互加了彼此的微信,向磊那时候有说改天请她吃饭,希望她能赏脸。 美好月色下,她拿着包款款微笑,轻松的语气说:“向总请我吃饭,荣幸之至。那我可就等你约我了。” 没想到,这大忙人竟还真来约她了。 二哥出差,大概是周日的晚上九点左右才能回家,二哥出差时有跟她说过。跟二哥周日晚上没什么约定,跟朋友们也没约定,她有时间的。 钱欢很快回复:“有时间,一起吃饭吧。” 向磊的信息很快再次发来:“好。” …… 周日,两个人是在泓朵酒店顶层旋转餐厅用的餐。 这里视野格外辽阔,东城美好的夜景美的如同画卷。 景色好看,食物好吃,跟眼前的男人虽然刚重逢,但彼此接触起来真的挺亲切的,真是丝毫没什么生疏感的。两个人边吃边聊,聊天氛围很是放松自在。 窗外不远处的一个大型购物广场,外面的led大屏在播放一则非常火的汽车广告。 钱欢无意间注意到,漂亮明媚的女孩子边吃牛排边有些崇拜的目光看向对面坐着的俊朗的男人,说:“小磊哥你是怎么那么厉害的,做出来的广告作品都好优秀。” 实力强盛,数年来他可是拿奖拿到手软。 实力强盛,他的好些作品都是广告圈经典范本,她都曾仔细研究学习过。 她对他,一直都崇拜的很的。 她之前在伦敦工作时的顶头上司emily也是崇拜他崇拜的很,说起他,满眼的小星星。 他写的关于营销类广告类的书籍emily都买过。 工作契机,他曾经送过emily一本亲笔签名的书,emily开心的不得了,一直珍藏,视若珍宝。 她也有买他的书的。 她也挺想要业内知名大boss的亲笔签名的。 现在……再看看对面坐着的干净优秀的男人,钱欢大大方方的说:“这次是小磊哥你请我吃饭,下次我请你吃饭吧。嗯……下次小磊哥你要不要送个书籍的签名给我,我好想要你的亲笔签名。” 钱欢:“下次见面,我把我买的你的书带一本过来,你给我签个名吧。我可是很崇拜你的,你的书我可是都有买。” 在钱欢看来,向磊跟二哥完全是两种类型的男人,二哥爱板着脸,她对二哥总有一种怕怕的感觉。小磊哥是温柔型的男人,跟他相处,她不会觉得怕,挺让人如沐春风的。 漂亮的餐厅,温柔优雅的男人暂停用餐,纸巾擦下嘴巴,笑:“欢欢你竟然崇拜我?想要我的签名的吗?我都有些受宠若惊了。” 向磊:“不过下次见面吃饭,你不用带书,过几天有新书上市,我送你一本新书,有我签名的。” 这敢情好啊。 钱欢嘴角再勾一勾:“谢谢小磊哥,新书我一定好好拜读。” 漂亮的餐厅,窗外星星闪烁着。 向磊看着对面耳边头发处别着个珍珠发夹的女孩轻盈明媚的模样,嘴角不由再轻轻勾一勾。 记得以前跟钱欢认识时,她是被妈妈宠在手掌心的宝贝,被满满的爱意包裹着,被良好的家教包裹着,她开朗大方明媚t快乐。跟她在一起,会很容易被她的开朗快乐所传染,让人心情变得好好,感觉世界好美好。 因为她,因为跟她相处的感觉很舒服舒心,他一向都很喜欢跟正能量的人更深入的接触或交朋友。 他们积极乐观,感觉非常棒。 现在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小太阳。 ----------------------- 作者有话说:哥在忙着拒绝温小姐,欢欢在忙着跟小磊哥吃饭~~ 这夫妻俩~~ 第62章 今晚的天气并不是很好, 阴。预计晚间11点左右会降雨。 下雨天早早回家比较好,另外,跟钱欢吃过饭后,向磊今晚还有其他事情要忙, 等他回了泓朵酒店的房间后, 他要跟之前在伦敦工作时的一个朋友视频碰个面, 有工作上的事情,两个人要再对接一下。 八点半左右, 两个人结束用餐,向磊开车送了钱欢回珑园府。 珑园府典雅的小区门口, 柔和灯光下,他跟沈闻洲,陆恒他们一样, 把漂亮女孩送到目的地后, 目送着对方款款进了小区, 才开车离开。 — 钱欢回小区时,手腕处多了条鹅黄色的漂亮小方巾。 是今晚用餐时, 向磊送的。 她小时候非常臭美,非常喜欢用小方巾扎头发,妈妈还有那个人知道她喜欢, 也就常买小方巾给她用。她的衣帽间里,那时候有着一大抽屉的漂亮的各式各样的各种尺寸材质的小方巾。 不过自从到了东城上学,初中时期, 她的学业压力渐渐变大,就不怎么用小方巾捣鼓头发了,更倾向于用简单方便的发绳随手扎一扎,背起书包就去上学了。 久而久之, 她把用小方巾扎头发这件事渐渐抛之脑后了。 今晚竟收到了向磊送的小方巾。 他送小方巾时,有说记得她小时候喜欢用小方巾扎头发。 男人语气温润柔和:“昨晚路过一家店,透过橱窗看到了这条小方巾,感觉很漂亮,挺适合你,就买了下来,也不知道欢欢你现在还喜不喜欢小方巾了。” 虽然许久没用过小方巾扎头发了,现在收到这份礼物,她还是很喜欢的。 晚上回家她可以再尝试下用小方巾扎头发的。 小方巾除了扎头发,戴着手腕处或者脖子里也都是很漂亮的。询问过他的意思后,等餐时,她有打开盒子看了看小方巾。 聪明还用心的男人,审美怎么可能不在线呢。 鹅黄色的桑蚕丝印花小方巾,触感细腻柔软。 钱欢:“我很喜欢,颜色跟设计我都喜欢,是很适合我。” 男人微笑:“你性子明媚生动,一向喜欢明亮的颜色,我可是也都记得呢。” 小方巾很漂亮,她喜欢,忍不住系在了手腕处。 — 小磊哥记得她喜欢小方巾扎头发,也记得她喜欢明亮的颜色…… 到了珑园府单元楼下,钱欢坐电梯到了所在楼层,从电梯里出来,走到门口开门时,边开门边回忆下今晚跟向磊比较愉悦轻松的用餐氛围,嘴角忍不住甜丝丝的勾起。 …… 沈闻洲也是出差刚回来,他几乎是前脚刚进了家门,脱去外套换好鞋,走去玄关一旁的洗手台刚洗干净了手,就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欢欢回来了。 男人的嘴角瞬间勾起。不过很快想到她今晚回来晚是跟向磊吃饭去了,男人勾起的嘴角瞬间敛下去不少。 他今天早上在出差的城市跟一个合作伙伴早早碰了个面,一起在酒店用了早餐。 用完早餐,九点多钟,他出发去见另一个合作伙伴的路上,想着钱欢欢这时候应该起床了,有发了信息问她今天,这个周日有什么打算。 钱欢很快回复说,白天就想窝在家里看看书,晚上,她要出门去跟小磊哥吃饭。 小磊哥。 他真是不喜欢欢欢这么亲昵的称呼向磊,不过他不喜欢有什么用。 悻悻的再看看信息,他出差在外,每天都会跟欢欢保持联系已渐渐成自然而习惯的事情了。 他比较欣慰的:他本周二出差,本周二到本周六,他跟她联系,知晓她每晚都是下班后直接回家的。这期间并未听她提到过向磊。 她也就这周天跟向磊吃顿饭而已,好久不见的朋友吃顿饭怎么了。沈闻洲如此安慰自己。 她跟向磊吃一顿饭就吃一顿吧。 虽这么安慰自己,但他心里是很不得劲儿,不开心的,他不喜欢欢欢跟别的男人单独见面吃饭。他没有安全感,他太怕她喜欢上别人了。 不过欢欢有她的社交关系圈。 他得尊重她。